消委會近日列舉三個傢俬投訴個案。個案一是網購的書桌貨不對辦,包括設計樣式、尺寸和品牌都不對辦。網店雖願意退款,但要扣除$500的收貨費和產品售價20% 的重新包裝費,合共約$1,080,相當於書桌($2,900)的4成售價,但投訴人認為應該全額退款,最終雙方未能達成共識。
買傢俬投訴個案之二,也是貨不對辦,但這次是實體店。投訴人選了一張半真皮梳化,但運抵家中的梳化,與當日試坐的陳列品的皮質和舒適度有異,經投訴及調解後,雙方同意以陳列品換貨。
買傢俬投訴個案之三,仍然是貨不對辦。這次是訂製梳化,起貨後發覺尺寸不符。商戶回覆消委會時稱,發票列明手製梳化會有正負2吋的尺寸誤差,但投訴人不接受,質疑商戶涉嫌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考慮向海關求助。
買傢俬的消費陷阱,並不限於上述個案。例如有傢俬店的陳列品似是經網上「淘」來的,顧客欲購買,店方會說沒有現貨,要預訂,訂金為貨價的一半,送貨日期不能肯定。之後店方會到網上再「淘」該貨品,若「淘」不到同款,店方會游說顧客換款,換款貨品若較貴,要補錢,之後再等送貨,總之就不肯退訂。
除傢俬店外,時裝店也有用訂金「套牢」顧客的手法。例如有顧客到該店買鞋,但當時沒有合穿的尺碼,店方說可訂貨,但要求顧客先付全部鞋價。顧客問若試穿時不合適,可否退錢,店員回答不可退錢,只能換店內其他貨品。這同樣是氹人落踏的手法,但過於明目張膽,以為顧客是傻瓜,估計大部份客人都走夾唔抖,不會上當。
消委會有提供選購、訂製傢俬的6大建議,不贅,因為最穩妥的交易方式其實很簡單,就是:一手交錢,一手交貨。所以:(1) 買傢俬,去Ikea。(2) 買衣物,去Uniqlo 和GU。(3) 買運動鞋和運動衣,去Decathlon。原因:明碼實價、有現貨、尺碼齊、任試任穿、有詳細商品說明、有換貨及退貨條款。[利申:不是廣告]。(網上圖片)。